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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標誌

CE標誌

CE標誌,是證明產品符合所有應符合EC指令要求事項而賦予之認證標誌。CE標誌被視為是產品打入歐盟地區內的通行證,有CE認證的產品即可在歐盟地區內自由流通。出口到歐盟地區的機械皆要求必須符合機械、EMC、低電壓等指令。

原則上CE標誌只要求在市場流通的終端產品才有標示的義務,內部零件則不須標示。然而內部零件若具有符合歐洲標準的認證標章,終端產品將更容易取得CE標誌。

各項EC指令內容

指令 要求事項 適用
機械指令(※1)
(98/37/EC)
機械安全方面的必要項目 置有驅動部的機械、電磁閥等元件雖為非適用對象,但產品規格符合規範的話,就能幫助客戶更容易取得CE標誌。
EMC指令(※2)
(89/336/EEC)
防範電磁干擾波產生(EMI/電磁干擾)及抗電磁干擾波能力(EMS/電磁耐受)的對策 由單純的電磁線圈構成的電磁閥並不在會產生電磁波或會受電磁波干擾的產品適用範圍內,但產品規格符合規範的話,就能幫助客戶更容易取得CE標誌。
低電壓指令(※3)
(2006/95/EC)
觸電等電氣相關安全性 在AC50V~1000V及DC75V~1500V範圍內動作之機械
簡易壓力容器指令(※4)
(87/404/EEC)
與容器洩漏、爆炸相關之安全性 本公司儲氣桶(AT型)非符合經過焊接、且最高使用壓力與容積之乘積(PV•S)超過50Bar/公升容器的歐盟規範,因此無法出口至歐盟地區。